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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洋®卡托普利片

南洋®卡托普利片

  • 【功能主治】:

    适用于高血压,心力衰竭;

  • 【产品成份】:

    化学名称:1-[(2S)-2-甲基-3-巯基-1-氧代丙基]-L-脯氧酸;分子式:C9H15NO3S;分子量:217.29;

  • 【产品规格】:

    25mg

  • 【产品性状】:

  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。

  • 【用法用量】:

    视病情或个体差异而定。本品宜在医师指导或监护下服用,给药剂量须遵循个体化原则,按疗效而予以调整。 1、成人常用量:(1)高血压:口服—次12.5mg(0.5片),每日2-3次,按需要1-2周内增至50mg(2片),每日2-3次,疗效仍不满意时可加用其他降压药。(2)心力衰竭:开始-次口服12.5 mg(0.5片),每日2-3次,必要时逐渐增至,50mg(2片),每日2-3次,若需进一步加量,宜观察疗效2周后再考虑;对近期大量服用利尿剂,处于低钠/低血容量,而血压正常或偏低的患者,初始剂量宜 6.25mg(0.25片)每日3次,以后通过测试遂步增加至常用量。 2、小儿常用量:降压与治疗心力衰竭,均开始按体重0.3mg/kg,每日3次,必要时,每隔8-24小时增加10.3mg/kg,求得最低有效量。

  • 【批准文号】:

    国药准字H3302146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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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不良反应】

1.较常见的有:

(1)皮疹,可能伴有瘙痒和发热,常发生于治疗4周内,呈斑丘疹或荨麻疹,减量、停药或给抗组胺药后消失,7%—10%伴嗜酸性细胞增多或抗核抗体阳性。

(2)心悸,心动过速,胸痛。

(3)咳嗽。

(4)味觉迟钝。

2.较少见的有:

(1)蛋白尿,常发生于治疗开始8个月内,其中1/4出现肾病综合症,但蛋白尿在6个月内渐减少,疗程不受影响。

(2)眩晕、头痛、昏厥。由低血压引起,无其在缺钠或血容量不足时。

3)血管性水肿,见于面部及四肢,也可引起舌、声门或喉血管性水肿,应予警惕。

(4)心率快而不齐。

(5 )面部潮红或苍白。

3.少见的有:白细胞与粒细胞减少,有发热,寒战,白细胞减少与剂量相关,治疗开始后3—12周出现以10—30天最显著,停药后持续2周。伴有肾衰者应加强警惕,同服别嘌呤醇可增加此种危险。

【禁忌】对本品或其他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过敏者禁用。

【注意事项】

1、胃中食物可使本品吸收减少30——40%,故宜在餐前1小时服药。

2、本品可使血尿素氮、肌酐浓度增高,常为暂时性,在有肾病或长期严重高血压而血压迅速下降后易出现,偶有血清肝脏酶增高;可能增高血钾,与保钾利尿剂合用时尤应注意检查血钾。

3、下列情况慎用本品:(1)自身免疫性疾病如严重系统性红斑狼疮,此时白细胞或粒细胞减少的机会增多。(2)骨髓抑制。(3)脑动脉或冠状动脉供血不足,可因血压降低而缺血加剧。(4)血钾过高。(5)肾功能障碍而致血钾增高,白细胞及粒细胞减少,并使本品潴留。(6)主动脉瓣狭窄,此时可能使冠状动脉灌注减少。(7)严格饮食限制钠盐或进行透析者,此时首剂本品可能发生突然而严重的低血压。

4、用本品期间随访检查:(1)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计数,最初3个月每2周一次,此后定期检查,有感染迹象时随即检查。(2)尿蛋白检查每月一次。

5、肾功能差者应采用小剂量或减少给药次数,缓慢递增;若须同时用利尿药,建议用呋塞米而不用噻嗪类,血尿素氮和肌酐增高时,将本品减量或同时停用利尿剂。

6、用本品时蛋白尿若渐增多,暂停本品或减少用量。

7、用本品时若白细胞计数过低,暂停用本品,可以恢复。

8、用本品时出现血管神经水肿,应停用本品,迅速皮下注射1: 1000肾上腺索0.3—0.5ml。

9、本品可引起尿丙酮检查假阳性。

【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】

1、本品能通过胎盘,可危害胎儿,检出怀孕应立即停用本品。

2、本品可排入乳汁,其浓度约为母体血药浓度的1%,故授乳妇女应用必须权衡利弊。

【儿童用药】曾有报告本品在婴儿可引起血压过度与持久降低伴少尿与抽搐,故应用本品仅限于其他降压治疗无效者。

【老年用药】老年人对降压作用较敏感,应用本品须酌减剂量。

【药物过量】逾量可致低血压,应立即停药,并扩容以纠正,在成人还可用血液透析清除。

【贮藏】遮光,密封保存。

【包装】塑料瓶装,100片/瓶。

【有效期】36个月

【执行标准】《中国药典》2020年版二部

【批准文号】国药准字H3302146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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